本人重病,子女有车,和子女已分户可以申请低保吗?

当一个人患重病的时候,不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还有心理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困难。尤其是对于一些生活条件不太好的人来说,这种情况会更加严峻

当一个人患重病的时候,不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还有心理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困难。尤其是对于一些生活条件不太好的人来说,这种情况会更加严峻。

然而,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应该关注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并为他们提供支持。在这篇文章中,我想讨论的是“以本人重病,子女有车有房,能吃低保吗”为话题。展开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低保。低保是指国家对一些特殊群体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旨在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这些特殊群体包括失业、残疾、老年人和重病患者等。如果符合条件,这些人可以得到一定的生活补贴。

回到本文主题,即本人重病,子女有车有房,能吃低保吗。首先,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必须是无法工作或收入极低的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因此,子女有车有房,就成了父母患病能否吃低保的关键话题。因为国家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子女有车有房,说明子女有经济能力赡养老人,申请低保的时候,安按照有关要求,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比如子女收入、病历、医保卡等。

而在一些地方,可能会对申请人的家庭财产进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低保资格。因此,如果子女有车有房,这些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家庭资产而影响低保资格的审批。

村委会每年都要对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人进行会审,审核以后再上报乡县再进行网审,就是看看本人或者子女名下有无车房其它产业。如果有是绝对不会通过的。

但是在农村还有一种情况,根据村民反映子女有车有房,但是网审却发现没有。低保审核是注重结果,而不是村民所说。这就是村民经常说的一种现象,大家都知道某户有车有房不能吃低保,但是人家照样吃低保。

其次,我们需要认识到低保不是永久的,而是一种暂时的救济措施。对于重病患者来说,低保只能缓解一时之困,但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因此,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那些生活条件不好的人,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政府应该加强对重病患者的医疗补贴,提高医保覆盖率,并建立更多的医疗机构。同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应该积极参与到重病患者的支持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

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低保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重病患者和他们的家人需要更多的心理支持和关爱,而这种支持和关爱是没有价格的。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总之,当一个人面临重病时,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可以走其它渠道申请特困补助、重大疾病救助等,我们应该尽力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帮助。低保只是一种暂时的救济措施,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关爱。




我是一个乡镇的民政办主任,主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农村类似情况是否能享受低保。

先说答案:在农村老人重病、重残,子女有车,和子女已经分户,这种情况绝对不能享受农村低保。

为什么这种情况不能享受低保呢?

成年子女和父母分户并不影响赡养关系。

从传统观念上来说,养儿防老天经地义,这和分不分户没有任何关系。子女和父母户口分开了难道就成了两家人?难道父母就不是父母了,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了?

而这种赡养关系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不论是《婚姻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而这种法定的赡养义务和户口在不在一起没有关系。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更别说父母了。

这种情况符合不能享受低保的几种情形

在低保的政策中明确规定了多种不能享受低保的情形,其中子女有车和父母分户符合以下两条:

1、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能力但不尽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2、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第一条也刚好印证了刚才的赡养关系,和分不分户没有关系,只和有没有赡养能力有关系。而子女有车说明经济状况很好,完全有赡养能力,符合第二条。

坚决杜绝“分户保”

子女和父母户口分开,这种情况下父母因病等原因享受低保,就是典型的“分户保”。这种分户保以及贫困户在有些地方并不少见,这也常常被大家质疑和诟病。

为了杜绝这种分户保,民政方面对农村低保中的单人户和两人户有严格的规定,必须详细说明子女的情况。因为特殊原因,比如子女因为负债、犯罪等原因失踪服刑等,否则对营私舞弊的分户保严格追责。

从实际情况来说,杜绝分户保不单单是民政部门一家的责任,因为各种原因,有些明显不符合分户的情形,户籍管理却给办理了。最常见的就是把父母和最穷的子女放在一个户口本。严把分户关也是杜绝分户保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总之,子女和父母分户,子女经济条件好,这种情况父母坚决不能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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