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职空缺,提拔一名且仅有一名副职,下文时要不要注明“主持工作”?
有这样一个问题:某国企职能部门财务部原主任由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任,由于工作调整,目前不再兼,于是财务部主任出现空缺。财务部原来未公布副主任,仅有一名主任助理协助工作
有这样一个问题:某国企职能部门财务部原主任由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任,由于工作调整,目前不再兼,于是财务部主任出现空缺。财务部原来未公布副主任,仅有一名主任助理协助工作。现在有关职能部门拟将该主任助理提拔为副主任(实际意图是由他来主持财务部工作)。但在起草下发这名副主任的任职通知时,要不要加括号注明“主持工作”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一、关于公布职务加不加“主持工作”的两种意见
对于问题中提出的,公布财务部副主任要不要加括号注明"主持工作"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意见认为不必注明,因为财务部在他提拔后只有一名副主任,正主任空缺,必然由他主持工作,有多名副主任才需注明;另一种意见认为要注明,否则这个部门相当于没有明确负责人,副主任未注明主持工作就不能算是部门负责人。以上两种意见貌似都有道理,但哪种意见更为合理和合规呢?哪种意见更为合理合规在这个地方我们暂且不说,我们接着往下看。
二、提拔公布职务加不加“主持工作”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得随意加减
提拔公布相关人员职务,对于加不加“主持工作”,特别是加注“主持工作”,必须在上会研究前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讨论酝酿,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加不加“主持工作”是经过有关部门在充分了解组织意图后,集体研究决定的,是件很严肃的事情,不是某个部门或某个人说加就加,说减就减的,更不是发文时随手一加那么简单。
三、公布职务加不加“主持工作”其代表的组织意图有所不同
公布职务加不加“主持工作”四个字,看似简单,但大有学问,内涵深远。如果在提拔公布一名部门单位副职时,在其所任职务后面加括号注明了主持工作,一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组织上对该人选的认可;另一方面就预示着该同志将主持该部门单位的全面工作,是实际意义上的“一把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组织的意图,即在今后的主持工作过程中,该同志如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即可有顺理成章转副为正的机会和可能。如果在提拔公布一名部门单位副职时,没有在其职务后,加括号注明主持工作,说明这仅仅是一次普通的人事任免,该同志也仅仅是获得了一个部门单位的副职职务,不仅将来能否担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存在不确定性,而且还存在下一步有可能被人超越(新公布副职列其之前)或取而代之的可能。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无论是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国私有企业,正职空缺的情况下,提拔公布副职加不加"主持工作"不是简单的四个字的问题,里面大有学问,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辩证的看待。
提拔的一名副职仍然是副职,关于是否在下文时注明“主持工作”,并没有硬性规定,关键是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实际上,单位正职空缺,副职应该自觉的担当责任,特别是仅有一名副职的单位,这种担当精神是一名领导者的基本素质,而不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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