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同事可以走得很近吗?
异性同事应避免走的很近,要尽量的保持一定距离。我在90年代初,因为会点胶片摄影技术,单位集体旅游时那些同事在名胜点,海滨风光处找我拍摄的也多
我在90年代初,因为会点胶片摄影技术,单位集体旅游时那些同事在名胜点,海滨风光处找我拍摄的也多。回到单位冲洗完这些照片,单位工会主习给报销了购买胶卷和冲洗照片钱,再把照片分配给被拍照的同事。
我记得那工会主习,非常有选择的把一些不是恋人的年轻男女同事合影,那些不经意的亲密照,或穿泳衣挨的很近的男女合照给销毁了。他做这些的时候说“这类照片在未来的岁月中只对人有害,没有一点好处”
工会主席是个好人,是一位成熟有阅历心地善良的好人。他这么做很有意义。
1、男女间没有真正的友谊。这话很多人听来不服也不信。却是铁一样的真理。男女之间,打个招呼的关系不算友谊,暧昧了也不算友谊。恰到好处的纯友谊是不存在的。可有的倔强读者非要去找那一份比薄纸还精确的男女友谊,就请你回忆一下你的异性朋友关系,只有两种关系,一是有一点不耐烦的厌恶,没到友谊的程度。二是有过一点想入非非的瞬间和斟酌,究竟是不是友谊你自己品味。
2、男女同事走近了,必然惹人非议。在别的同事眼里,可能是你有想法,不正常,或你的行为很“嘚儿”。这是一个正常旁观者的心态,换成你你也会这样。这只是开始,你的同事会悄悄把你的这种行为讲给单位内外的别人,而这种描述极可能变形了,你完全没有必要去做这样的事,除非你真的有想法,除非你真的想和走的近那人搞破鞋,这就另当别论了。
人生在世不易,有的想法不能去做,有的行为被人误解非议甚至无端倒霉。所以古人要求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懂得避嫌,甚至临深履薄,小心的走好自己的人生。
那些不丁不八的瓜田李下的耍逼怪事情,不要用力去做,不要做无谓的和道德抗争的事,做成做不成,你也不能因为和单位异性走近了而博得英雄的美名。也只会变成闲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
年轻人,没事别和单位异性走的太近了。
如果两者都是单身,当然可以;如果两者都已婚,且两家关系比较好,男女双方都开通,有活动一起参与、有疑难一起商量,相互了解信任、双边都是理性之人,那可以!其他就不赞同走得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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