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搞郡县制,为何秦始皇搞亡国了,刘邦搞却落地生根了?

大秦的灭亡,不单单是一个郡县制的问题。不过,与郡县制相关的问题倒是一个重要因素

大秦的灭亡,不单单是一个郡县制的问题。不过,与郡县制相关的问题倒是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六国余孽。

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行郡县制,这便加强了中央集权。分封制则刚好相反,它实际上是分权,所以才会导致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局面。与分封制对应的,就是六国王室,也被称为六国余孽。

秦始皇废除分封制,也就剥夺了他们成为人上人的资格,再加上灭国之仇,他们自然天天想着如何报复秦朝,如何推翻秦朝。如果秦始皇去世之后,秦朝能够安稳地度过几十年,那这些六国余孽的复国情绪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他们的凝聚力和实力也会被慢慢冲淡。只可惜,秦始皇去世没多久,胡亥和赵高就把秦国给玩完了。这才给了这些六国余孽重新复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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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反抗暴秦的,是陈胜、吴广这些老百姓,社会矛盾是统治者的暴政和百姓的困苦生活;但是,当六国余孽加入之后,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了,因为多了一层矛盾,那就是秦国和六国之间的血海深仇

也就是说,秦朝灭亡,郡县制只是秦国和六国之间矛盾的一部分而已。

至于刘邦,为什么会让郡县制在汉朝落地生根呢?

首先,刘邦给了一个缓冲期,也就是过渡期。这个过渡期就是汉朝初年实行的郡国并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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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指的就是郡县制;国就是分封制。

汉朝初年,六国余孽的实力基本消亡殆尽,但是分封的习惯还长存在人们心中。所以,刘邦就把王位分封给那些有大功的人,以及自己的家族成员。

不过,刘邦给的封国是在以郡县为单位的基础上来的。

刘邦沿用了秦朝的郡县制,然后以郡县为单位,把地盘分封给诸侯王。在封国内部,诸侯王有一套自己的行政系统。同时,郡县的主要官员又大多是由汉朝中枢委派的。这样一来,辅佐诸侯王管理封国的很多官员就有了双重身份。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封国独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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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方式治标不治本,时间长了之后,封国自然有办法避免被中央监督,比如刘濞的吴国。所以,在汉景帝时期,实力越来越强大的诸侯国才会在刘濞的撺掇之下,爆发吴楚七国之乱。

所以,这就需要汉朝中枢开始不断削弱诸侯国的实力。

经过七国之乱,几个强大的诸侯国被打散。诸侯国的独立的进程得以遏制。而且,这场战争结束后,汉景帝便开始逐步收回地方诸侯国的权力。

到了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同样在不断削弱诸侯国的权力,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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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他接受主父偃的建议,施行“推恩令”。以阳谋的手段让各个封国自行瓦解。如此一来,经过几代人的发展,那些封国也就自然而然地消除了。

另一次,就是找借口,一次性削掉了106个诸侯。这个借口,就是祭祀宗庙的时候,让诸侯们准备酎金,然后说他们准备的酎金成色不足。

所以说,到汉武帝时期,封国才被基本消除,郡县制才彻底站稳脚跟。




秦朝灭亡,是因为搞了郡县制吗?恐怕不尽然吧!还有汉初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不是纯粹的郡县制,大同小异。

况且,郡县制由来已久,并不是秦朝的发明。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把兼并来的土地,就划分了若干的郡县,以便于区分原来的国土。另外,也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使之尽快变成自己的土地。须知,在哪个时代,土地和人口是社会最重要的财富。同时,更是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关乎着一个国家的立足与发展。由此可知,郡县制是诸侯兼并发展的结果,其目的还是为了土地和人口,以及相对应的霸权与地位。

到了秦统一天下的时候,为了统治的需要,郡县制大行其道。一是,把灭亡诸侯国的土地一律划分为郡县,实行朝廷统一管理的模式,形成中央与地方两个层级,地方服从于中央,且受中央节制;二是,北却匈奴七百里,南征百越,新设立了一些郡县,隶属于中央管制。自此,秦朝地方管理制度建立,天下也进入了大一统时代。时至秦被灭后,汉承秦制,沿袭了这一制度,并渐渐通行于历朝历代,奉为圭臬。

当然,秦朝的灭亡,除了它的残暴不仁之外,也有郡县制的后遗症。具体来说,秦朝郡县制实行的太彻底,导致地方实力虚弱,不足以应对随时发生的动乱。譬如,秦末起义云集响应,地方竟然不能及时、有效制止,导致起义宛如滚雪球,越滚越大,一发不可收拾。待朝廷军队来镇压时,起义军早已发展壮大,且避其锋芒了。因此,大大加快了秦朝灭亡的步伐,更方便了天下野心家的操弄,可谓有利有害了。

反观,汉朝就做的比前朝好了不止一点。首先,奉行“休养生息”政策,努力恢复社会生产。其次,践行“轻徭薄役”,减轻了“严刑峻法”,人民得以安居乐业。最后,吸取前朝的经验与教训,实行“郡国并行制”,以巩固汉朝统治,维护刘氏天下。更重要的是,相继铲除了异姓王,并订立了“非刘氏不可封王”的盟约,否则天下共逐之。如此,天下大定,刘氏有了四百年江山。

总之,汉朝设立郡县制,可以看做是过渡性的做法,与秦朝有所不同。待时机一到,立马“推恩令”分化之,可谓玩的一手好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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