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时为什么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它在战国时期秦国实施,对于秦国的统一和强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是为了解决家族权力过大的问题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它在战国时期秦国实施,对于秦国的统一和强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为了解决家族权力过大的问题。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在战国时期,许多大型家族都掌握着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权力。这些家族往往以家族利益为重,而忽视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他们常常把家族内部成员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并通过利益联盟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权力。这种家族势力对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商鞅就采取了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措施,这个措施可以有效地削弱家族的影响力。如果一个家族内的成员不能共同生活,那么他们之间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盟的可能性就会降低,从而使得家族无法再通过封建制度来威胁国家的利益。

其次,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也有利于个人的独立发展。在封建社会中,家族势力往往限制了个人的独立性和自由度。如果一个家族内的成员可以共同生活,那么他们就无法获得足够的自由来进行独立思考和创新。而如果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从而更容易实现个人的独立思考和行动。

最后,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措施其实是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潮流的。在战国时期,秦国开始走向中央集权的道路,这需要削弱地方豪强和家族势力的影响。因此,商鞅提出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这个措施,可以说是适时而举的。

总之,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措施是为了解决家族权力过大的问题,并促进个人的独立发展。这个措施在当时是非常必要的,也为秦国的统一和强盛提供了坚实基础。




现在男婚女嫁后一般都会跟父母分家居住,这已成为常态,称之为成家立业。先秦时代却不是这样的,四世同堂,数代不分家才是常态。古人聚族而居,今人分家而立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居目的有三:其一、分家而立增加户口,户口多了税就多了;其二、减少宗族势力对国家治理的威胁;其三、移风易俗,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

战国时代国家收税不是按人来收的,而是按户来收的,也就是按户征税。如果一个家族数代不分家,几世皆同堂,那么国家的人口虽然增加了,但是户口数却没有增加。户口数不增加,那么国家的税收就少,国家税收少那么国就不会富,兵就不会强。商鞅变法后规定的法定税收是十五分之一,也就是6.67%,每户人家的收成6.67%要上交给国家,另外还有兵役、劳役等等徭役需要百姓承担。数代同堂虽然人口众多,但是交税时却按一户人家的正常收成交税,这样就会导致全民投税漏税。商鞅变法后,男女必须在归定的年龄内结婚,然后分家立户,严禁数代同堂不分家,此举大大提高了生产力,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

先秦时代宗族的力量很强大,同一姓氏往往结寨而居,自成一体系,一村或者数村皆为一姓。这些村里的事务皆由族老管理,族老的权力很大,他们对族人有生死赏罚大权,类似于一个土皇帝。宗族的存在往往会引发大规模内斗,也就是说这些宗族为了争地、争水往往会组织全族与别族私斗,这种私斗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秦人内部仇杀惨烈,每年都有数千人死于私斗。东方六国讥笑秦国愚昧莽荒,说秦人勇于私斗,怯于国战,也就是秦人私斗时不惧生死,在战场上打仗却时却喜欢做逃兵。商鞅变法后,拆大家为小家,拆宗族为国治,基层治理权收归国家,私斗者死,仇杀者斩,民事诉讼皆归国家法律决断。

最后就是为了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当时东方六国生产力提高后,男婚女嫁后都分家而立,城市建设得井井有条,家家户户都干干净净,经济繁荣而文化昌盛。秦国由于穷弱,几代不分家,数世皆同堂,为的是抱团取暖,因此秦国乡村萧瑟,城市肮脏无序。商鞅变法后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然后按人口数量分给百姓人家,从而改善了秦国的经济状况。在经济条件具备后,商鞅强制各家分户,父子不得同居一室,兄弟要各立家业,聚小户为村落,聚村落为市邑,改变了秦国的乡村城市面貌。《史记.商君列传》中写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当时的鲁国、卫国虽然不是战国七雄,虽引领天下文明,商鞅治秦二十年,使得秦国文明程度到达鲁国的水平,确实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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