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午休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吗?
这个问题,首先贴合的是时下最新的热点新闻:“万达集团一员工边吃饭边玩手机被内部通报。截图显示,通报左边写有“锦华一员工午餐期间,一边游戏,一边用餐”
这个问题,首先贴合的是时下最新的热点新闻:“万达集团一员工边吃饭边玩手机被内部通报。截图显示,通报左边写有“锦华一员工午餐期间,一边游戏,一边用餐”。
我们先梳理一下《劳动法》,虽未明确规定午休时间及方式,却对工作时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午休时间包含在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确实可以视为公司内部事务。但如果超出8小时之外,显然就属于个人劳动权益。
在该热点新闻,并没有提及该员工所属部门的工作时长的核算方式是否属于8个小时工作时间内,还是在8小时之外。
所以,暂时无法判定该用人部门管理层是否涉嫌违反《劳动法》。
卖身契or劳动合同?
这个是我们目前很多人比较迷茫的事情,关于《劳动法》的普法和执行在我们目前现行经济所处的阶段还是有很大的空白区。
也就是普通人不熟悉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又有哪些。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法》的具体执行是否落实到位等等。
劳动合同并非卖身契,如果公司想能够走得更加长远,吸纳更加优秀的人才,连法定的个人休息时间都想“霸占”,又怎会为员工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福利呢?
即使是在《劳动法》8小时工作时间之内,也并不意味着员工只能无休止地进行劳动。工作内容的产出是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自由支配空间才能够高质量的工作。
同时,法定工作时间不仅包括作业时间,也包括了员工上班时间的个人生活时间如:吃饭、上厕所等,因为人不是机器。
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严格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还是禁止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自由午休,都是对合法劳动权益的侵犯。
为啥能够上热搜?
每个公司的所属业务板块不同,相应的管理方式也会有着很大的差异,本无可厚非,但为什么这次能够上热搜呢?
主要是近几年来,社会上不时会出现一些充满“监控思维”的奇葩管理规定。让很多在社会打拼的人们感同身受,甚至是深恶痛绝!
比如:前端时间就有公司会在员工工位上安装摄像头、精准防摸鱼,有的会在员工座位上放置带有监测功能的智能坐垫,更有甚者,会苛刻规定员工上厕所的时间及次数,违反者还要被罚款。
这种“窒息式管理”的背后,折射出的是管理层的工作核心不是在主营业务的核心能力上,而是把心思放在如何专营人性。
也就是大家都在吐槽的:很多管理层本身专业技能不行,就靠溜须拍马爬上去。
在获得职位上的晋升后,怎么样才能让老板看出自己的能力呢?主营业务能力不行,那就管管人吧!
这种无处安放的管理焦虑和权力任性,仿佛只有通过这些并不合理的非常规手段,管理者才能获得一种“掌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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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可以休息,不然叫什么午休,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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