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打架已经赔偿谅解,突然派出所又叫我录口供,请问怎么回事?
有不合规的内容或程序现在政法系统正在开展整顿系列活动,对有问题的案件正在回头看,按照事情进展和社会影响的综合审查情况进行整改。你说你们十年前打架斗殴,对方轻伤,然后你们进行了赔偿,双方和解,这个事情就处理完了
有不合规的内容或程序
现在政法系统正在开展整顿系列活动,对有问题的案件正在回头看,按照事情进展和社会影响的综合审查情况进行整改。
你说你们十年前打架斗殴,对方轻伤,然后你们进行了赔偿,双方和解,这个事情就处理完了。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公安部门处理的方式和结论是存在问题的,甚至涉嫌违法办案。下面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你说你们把别人打成轻伤,说明对方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而且有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结论。如果不存在正当防卫或者过失的话,你们涉嫌的是故意伤害犯罪,这种案子是公诉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立案侦查。
公安部门也许没有立案,但无论如何,公安部门接受你们的赔偿和刑事和解,应该是没有立案或者是作撤销案件处理了,这显然是违法办案。当然,这是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正常情况下,你们这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并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如果认为需要提起公诉,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这是公诉案件的整个流程。
你现在被叫回去作笔录,应该是公安机关对近年案件进行评查时发现了问题,重新进行调查,具体如何处理还要看公安机关当时是如何处理的,也许会开展内部追责,也许会重新侦查,或者以超过追诉时效作出处理。
具体你还要向主办民警了解情况,不要过分担心,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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