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出了"五服"就不算近亲?"五服"到底是什么?

“服”在这里原本指丧服,是指晚辈对已逝长辈所应穿着的孝服,逝者与自己越亲近,穿着的孝服就越重,属重孝;逝者与自己越疏远,穿着的孝服就越轻,属轻孝。一般在自己五世之内服孝,即从自己开始向上,依次为父母一辈、祖父母一辈、曾祖父母一辈、高祖父母一辈

“服”在这里原本指丧服,是指晚辈对已逝长辈所应穿着的孝服,逝者与自己越亲近,穿着的孝服就越重,属重孝;逝者与自己越疏远,穿着的孝服就越轻,属轻孝。

一般在自己五世之内服孝,即从自己开始向上,依次为父母一辈、祖父母一辈、曾祖父母一辈、高祖父母一辈。逝者与自己越亲,服孝越重,越远服孝越轻。如果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去世,当然是重孝;如果是自己的叔伯姑母去世,服孝就轻些(与父母共一个父母);如果是自己的堂叔伯姑母去世,服孝就再轻些(与父母共一个祖父母);如果是自己的二堂叔伯姑母去世,服孝就更轻些(与父母共一个曾祖父母);如果是自己的三堂叔伯姑母去世(与父母共一个高祖父母),服孝就再更轻些。依此类推,一直达五世。超过五世,就算出了五服,血缘关系就很远了,一般就不再服孝了。五世之内,按服孝服的轻重,由重到轻,分别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五种。


斩衰中的衰同缞,音cui,五服中最重的丧服,古代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断处外露不缉边,意谓丧服直接剪断,来不及缝边就穿上了,表示哀痛之至。逝者的妻子、儿子儿媳、未出嫁女儿、长孙等都要服斩衰重孝。服丧期一般三年,但实际为二十五个月,杖期一年(手拄的哀杖)。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齐衰次于斩衰,因丧服缝边而得名,有别于斩衰的毛边。古代丈夫为已逝的妻子,儿子或未出嫁女儿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出嫁女为自己的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期半年。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个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服齐衰三个月。


大功,也称大红(音工),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而成。凡是堂兄弟、未嫁的堂姊妹,已出嫁的姑辈姊妹,已出嫁女儿,对已逝的伯叔父母、兄弟,都要服大功,服期九个月。

小功,也称上红,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这种丧服是为已逝的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而穿的。服期五个月。

缌麻,次于小功的丧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凡五服内子男为已逝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子男为妻子、女婿、外孙、外甥之父母、外祖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

此外,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记载说:五服之外族亲、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么作“袒免”服丧礼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五服本来是指五种丧服,但现在却被一些不明就里的人简单看成了五辈,也就是从自己算起,向上简单数五辈,直到高祖为止。五辈之内的都属没出五服的亲戚,五辈之外就成了出五服的族人。

其实这样来简单看五服是不对的,比如在古代,由于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存在,五服一般是这样的,即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李纨的丈夫贾珠都是王夫人所生;同父不同母的为二服,如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如贾宝玉与贾琏;同曾祖父的是四服,如荣国府贾政与宁国府的贾敬;同高祖父的是五服。现在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了,但有时仍有这种情况存在,如父亲离婚、丧偶后再婚再生育的子女与前妻所生子女,就有这种情况。

要正确掌握族人与自己出没出五服,就要了解九族五服的结构。

我们知道,从自己开始,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从自己往下,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un)孙,晜孙之子为礽孙,礽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

所谓的九族就是以自己为中心,纵向向上数到第四辈高祖,向下数到第四辈玄孙,加上自己一辈正好九辈;横向向两边数,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这样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就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其内容如下图:

我们按照这一九族五服结构图,就可按亲疏关系来对九族内的已逝亲戚来服相应的丧服了。

出五服的意思就是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五代算一服,出五服需要二十五代。现在农村中所说的“五服”,一般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要看一个人是不是与自己还有亲戚关系,就要看这个人与自己是不是还共同一父母、同一祖父母、同一曾祖父母、同一高祖父母。除此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关系较远。相对来说,这种说法还算是比较正确的吧。

古人重生死,视死如视生,因此就在以男性为核心的丧葬礼仪中,产生了以上以亲疏为等级的五种穿着服丧制度,就是在今天丧葬仪式中仍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并以此为基础演化出了划分亲疏亲戚关系的九族五世结构形式。


其实这种丧服制度只是古代五服制度的一种,其他的还有很多。如古代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个阶层,每个阶层都有着严格的着装戴服饰。天子有天子的服饰冠冕,诸侯有诸侯的穿戴,卿有卿的服装,大夫有大夫的样式,士有士人的衣服。而且除天子和士之外,诸侯有爵位五等,公、侯、伯、子、男,着装又各有讲究;卿分上、中、下卿,服饰也有区别;大夫也分上、中、下大夫,穿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因此服饰成了古代区分身份贵贱、地位高低的标志,将社会等级制度表现得淋漓尽致。就是在今天,虽然没了高低贵贱之分,但军队中的军衔,警察中的警衔,也是军务、警务中必不可少的。军人的服饰和执法人员的服装,也是其履行职责的必配。


另外,上升到国家层面,古代天子以都城为中心,对四周远近不同的地域统治管辖,划分为五个层次,称五服。都城周围五百里之内为甸服,在这一区域里,一百里之内缴纳带藁秸的谷物,二百里之内缴纳禾穗,三百里之内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四百里之内缴纳带壳的谷子,五百里之内缴纳无壳的米。甸服之外五百里的区域为侯服,六百里之内土地封王朝卿大夫,七百里之内区域封男爵,七百里之外至一千里之内区域封大国诸侯。侯服之外五百里区域为为绥服,也称宾服,一千三百里之内重施文教,其余二百里内重燿武以显示王朝的卫戍能力。

绥服之外五百里称要服,内三百里是与王朝远族的蛮夷人居住的地方,其余二百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要服之外五百里称为荒服,内三百里是蛮荒地带,由与王朝更远的戎狄人居住,其余二百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国语·周语》记载,周穆王时祭公谋父曾阐发过“五服”之说:“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其意思就是说,甸服者天子在祭奠社稷祖宗的重要日子里要进贡祭奠之物,侯服者每月进贡一次祭祀之物,绥服者要每季度进献一次,要服者每年进贡一次,荒服者只有新天子继位才进贡一次。

因此,从国家层面说,荒服之外,就等于出了五服,天子一般就不再作统辖管理。为什么古代各王朝没有实施大规模开疆拓土?一个根本原因,可能就是受五服思想的影响。五服制度是古代王朝进行王国管辖治理的重要制度,可以加深我们对古人对天下概念的理解,是我们研究古代治理天下的重要依据。





出了五服就不算近亲,那么“五服”代表什么意思呢?一个家庭在五世同堂那就是没有出“五服”这样的家庭就属于所谓“近亲”,在咱们中国“五服”内的家庭还不少,但六代、七代的家庭少之又少,所以六代之后同属一个家族但不是近亲,起码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有不同的讲究可以在评论区交流,谢谢诚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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