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不用坐牢了?

判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全称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意思是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暂时不用执行,而是给三年的考验期,考验期满且符合条件的,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用执行了

判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全称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意思是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暂时不用执行,而是给三年的考验期,考验期满且符合条件的,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用执行了。

被判处缓刑的人,一定不会再被执行原判刑罚?当然不是,缓刑实际上是一种有条件的不执行,而不是无条件的不执行,只有犯罪人符合一定条件,缓刑期满后才不再执行,否则仍可能会被执行原判决的刑法,比如原判决三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被撤销就会立即执行。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对犯罪人而言,被判处缓意味着不用在监狱执行,是比较有利、比较轻的处罚。那么,是否所有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般对于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人,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暂不执行刑罚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才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满足这几个条件,又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适用缓刑。但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满足前述条件也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三缓三的话,要到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进行三年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在各个司法所)。具体监管规定如下:社区矫正期间依法实施定位,包括手机定位和北斗电子手环定位(就是所谓的电子手铐);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不得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得拒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电话,未经批准不得注销电话号码,要随叫随到;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区县(新法规定不得出所在的市);每周进行一次电话汇报,每月参加一次劳动和学习,每月上交一份手写思想汇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社区矫正期间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监管规定的话,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会被训诫、警告、行政拘留、撤销缓刑。
如果被撤销缓刑,社区矫正的时间不折抵刑期,也就是说假如这人当时直接取保候审,审前未进行羁押,哪怕社区矫正最后一天被撤销缓刑,也是执行三年有期徒刑,社区矫正的时间不折抵要执行的刑期。
如果三年矫正期满,未被撤销缓刑的话就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刑期不再执行,也就是缓刑三年期间只要你规规矩矩,就不用再进去坐了。
另外,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带来的法律后果除了不用进去坐之外和坐实刑的没啥区别,犯罪记录会记入档案,跟随一辈子,自己和子女在军校、国安、公安、飞行员等诸多行业招录时政审会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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